郑大通报教师醉酒扰乱核酸检测秩序:行政记过并通报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4月1日晚,郑州大学发布《关于对何某峰扰乱核酸检测现场秩序行为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2022年3月30日下午,郑州大学南校区一教师扰乱核酸检测现场秩序。事件发生后,郑州大学立即成立调查组,根据法律法规对事件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何某峰,男,中共党员,1978年10月出生于河南宝丰,现为郑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师。
经查,3月30日中午,何某峰在陇海路某酒店吃饭喝酒,违反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下午3点左右,何某峰在郑州大学南校区操场核酸检测点对一名正常排队老师进行推搡和踢打,扰乱现场秩序。老师当场报警,随后双方在派出所达成和解。事发过程中,何某峰没有与现场志愿者发生肢体冲突。
在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下,学校一再强调疫情防控纪律。何某峰身为党员教师,扰乱核酸检测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决定对何某峰作如下处理。
一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何某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何某峰行政记过处分;
3.责成学校有关部门取消何某峰年度评优资格;
第四,在全校通报批评何某峰。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要博采众长,以案说法,深入改革,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学校教职工要从案件中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党纪国法,遵守校纪校规,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和义务,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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