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南海印发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措施,最高可获2000万元
5月12日,5月9日,广东省政府发布《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配套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正式印发。
据介绍,这是佛山南海首个针对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制定的扶持政策。南海区每年为此安排5000万元预算,单个学科最高可支持2000万元。其中,《办法(试行)》鼓励培育和引进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主体,促进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网络销售达标的电商企业、落户南海的电商企业及载体、区域内的电商服务机构、MCN主流机构、直播电商示范企业均予以支持;网络销售达标企业最高奖励2000万元,入驻运营商企业租金补贴全区每年1000万元,电子商务总部迁入达标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同时,南海区电子商务集中度不高,基础设施有待完善。《办法(试行)》在明确电子商务园区功能定位的基础上,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符合条件的电商产业园、产业载体、创业孵化基地、服务机构、直播电商基地均可申请奖励,其中电商载体公共配套服务升级最高补贴1000万元。
增加地方电子商务人才储备,《办法(试行)》对相关学校和培训机构、优秀网络名人主播进行奖励和补充。在国内主流电商平台拥有50万以上粉丝、在南海依法纳税的优秀网络名人主播为南海企业带货,最高可获得200万元奖励;相关主体举办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主题活动,单次最高补贴50万元。
据南海区经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还将出台区级认定办法。上述区级人民政府或商务部门尚未作出相关认定,区级将出台相关认定细则,对区级电商产业园奖励50万元,区级直播电商基地奖励50万元,区级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奖励20万元,区级直播电商示范企业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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